转发关于调整我省成人高考和自学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(佛价[2008]130号)
  浏览:物价局 发表时间:2008.07.11 [字号: ]   

市教育局:
  现将省物价局 财政厅《关于调整我省成人高考和自学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》(粤价函[2008]352号)转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

   二〇〇八年七月七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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