转发省物价局关于公布头孢他美酯等药品临时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(佛价[2008]135号)
  浏览:物价局 发表时间:2008.07.23 [字号: ]   

市有关生产经营单位、市属各医疗机构:
  现将省物价局《关于公布头孢他美酯等药品临时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》(粤价[2008]222号)转发给你们,请贯彻执行。

 

 

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一日

 

 

附件下载:关于公布头孢他美酯等药品临时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(粤价[2008]222号).pdf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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