统 计 部 门 (至2007年1月1日止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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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价局
发表时间:2007.06.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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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号
收费项目
计算单位
收费标准
(
元
)
收费依据
备注
1
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
科
50
国家发改委、财政部计价格
[2002]964
号,省物价局、财政厅粤价
[2002]224
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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